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勇毅辞去阳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文章来源: 阳江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1-09-30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勇毅辞去阳江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勇毅辞去阳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